猥褻兒童罪(刑法第237條第2款),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隱私權和精神純正權。所謂精神純正權,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風的養成權。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風養成中不受不正當教唆的人格權。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兒童,即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如何認定猥褻兒童罪?
猥褻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性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一般表現為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雞奸外,對于前四種行為判斷行為人主觀動機尤為重要,如蔡某猥褻案中,其在摟抱女學生時,主觀上表現為耍酒瘋,很難認定其主觀上就是為尋求性刺激或者滿足性欲,況且其也只是對被害人隔著衣服進行摟抱,情節較為輕微,故此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改由其他處罰。行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動機而實施撫摸、摟抱、親吻等較為普遍的行為,其本身不具違法性而無法律介入之必要。根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些猥褻兒童行為通過治安處罰即可達到懲戒效果。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褻兒童的行為都要受到刑事處罰,這是制定刑事處罰標準的前提;其次從中國刑法對猥褻兒童行為的處罰規定(雖然還不夠完善)來看無疑是強調從重打擊的,這也就要求我們在制定標準時要從嚴把握,不宜將納入治安處罰的猥褻兒童行為范圍放得過寬;再次從實際情況看,猥褻兒童行為多發生在思想意識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和社會基層,猥褻兒童的行為往往不僅給被害兒童造成了身心傷害,同時也對被害兒童的近親屬帶來較大痛苦,因此在對猥褻兒童行為進行處理時,也要將此現實狀況一并考慮。 由此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并結合司法實踐,建議凡具有以下猥褻兒童的情形之一的,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一年內猥褻兒童兩次以上或一次猥褻兒童兩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脅迫或以之相威脅等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
(三)猥褻兒童致使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損傷的;
(四)猥褻兒童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如嚴重損害兒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兒童近親屬精神錯亂或自殺的等等。
根據刑法第237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 可以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因病、因傷無法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可以先以信件、電話等方式投案或者委托他人代為投案;
(二) 造成被害人損失的,應該積極賠償被害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爭取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原諒;
(三) 在向公安機關坦白罪行的時候,不要推卸責任,包庇他人;
(四) 在交代案情的時候,可以說明事情發生后,自己采取了哪些措施去積極的挽回損失;
被公安機關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 造成被害人損失的,積極與被害人一方協商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盡量彌補受害人一方的損失。且盡量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取得《刑事諒解書》。
(二) 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后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如果在偵查階段,那么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后果。
(三) 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暫未收錄相關數據!
暫未收錄相關數據!
刑事辯護 取保候審
13311377991
北京 朝陽區
律師
13311377991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專職律師。執業領域:重大經濟刑事疑難案件、投融資、法律顧問、企業上市。執業經歷:陳曉華律師2007年獲得律師執業資格,先后執業于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北京賽思博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執業9年多,曾被國內多家電視和報紙媒體報道,法律功底深厚,訴訟經驗豐富。現主要辦理全國各地重大疑難案件,已成功辦理了多起刑事和民商事重大案件。法律顧問:豐寧滿族自治縣寶源礦業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律師團隊:協調所內外知名律師、專家律師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團隊具有廣泛的社會資源。近期已處理或者正處理的重大案例:2011年,雍某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案(涉案金額2.4億,最高法裁定再審)2012年,雍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案(涉案金額2.4億,北京高院勝訴)2012年,周某涉嫌販賣毒品案(二審從15年改判7年)2013年, 海南某某建筑工程公司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糾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案(涉案土地價值1億)2013年,楊某某與丁某某股權轉讓糾紛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案(涉案金額670萬)2013年,泗縣某某鎮人民政府與蘇道同、第三人孟某某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案。2013年,舉報袁某貪污案(涉案金額近2000萬,2014年1月15日被免職,眾多媒體曝光,處理中)2014年,申請再審人馮某火與被申請人馮某文因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糾紛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一案(涉案金額2000萬)2014年,雷某與王某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涉案金額約2000萬,一、二審均勝訴)2014年,上海中院李某詐騙案申訴(處理中)2015年,胡某持槍搶劫案,甘肅隴南中院申訴由無期改判為15年。2016年,王某某訴呂某案外人執行異議糾紛一案張北中院二審改判不承擔責任。2017年,張某某、林某某與青海某某某二建江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權責任糾紛(勝訴)。2017,朱某某、張某某和韓某、北京某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涉案金額2000萬,達成還款協議,已經要回絕大部分款項)。2018年,代理張某某離婚財產分配糾紛案,北京第一中院二審勝訴,離婚協議財產分配部分有效改為全部有效。2019年,張某江與付某德430萬經濟糾紛案湖北省高檢抗訴獲得當事人好評。2020年,廖某參與搶劫致人死亡案,經本人辯護6名被告人其判決結果最輕1年2個月。以上是本律師代理眾多案例中的部分案例。 代理原則:案件在法律上是冤假錯案或者有道理。屬于重大案件維護法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合法利益。團隊簡介: ★本律師團隊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一流律師、資深律師和所內知名專家律師組成。分主辦律師、聯合辦案律師。 ★欲知本律師團隊能力,需當面了解,本團隊誠信待人,將以重大成功案例為標準詮釋頂層智慧。 ★主辦全國各地重大疑難案件; ★重大疑難案件范圍:刑事重案可能被判處3年以上案件,民商事經濟案件涉案金額在500萬以上以及知識產權案件; ★全國各地中級人法院一審、各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受理的重大疑難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一、二審案件和再審申訴案件; ★無論案件在哪一個訴訟階段只要有道理,我們均可合作;★盈科律師事務所是我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在國內有80多個分支機構,在國外美國、巴西、墨西哥、英國、意大利、匈牙利、波蘭、比利時、西班牙、摩納哥、希臘、德國、斯洛伐克、捷克、瑞士、法國、韓國、土耳其、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蒙古、以色列、阿根廷等80多個國家114個城市有分支機構,1萬多名員工,選擇盈科律師,選擇專業品牌法律服務。
立即咨詢糾錯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