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工傷鑒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關于工傷鑒定的法律概念
(一)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后鑒定。
(二)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傷殘等級鑒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2、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鑒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三)初次鑒定: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五)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員工一旦受了工傷,要做工傷鑒定,并向公司提出賠償。工傷鑒定結果一般會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華律網的免費法律咨詢,期待你的到來。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勞動者是開車上下班的,而在開車的過程中,不注意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確定事故的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自己責任可不可以報工傷的?華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會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以便維護自己的利益,那么事實勞動關系可不可以鑒定傷殘?華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工傷鑒定如何分級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1.極重度智能減退;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4.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
當人們因為意外或是其他事情而受傷時,一般是需要做傷殘鑒定的,根據鑒定的結果來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或是承擔其他應該承擔的責任,那么傷殘鑒定一般在哪里做呢?下面華律網的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了解到勞動者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中,因工受傷都是可以向公司或者用人單位申請補償,這也是勞動者應該享受的合法請求。但工傷認定的過程還是比較麻煩,首先是通過很多證明材料鑒定為工傷,然后劃分等級。對此,華律網小編在下文為您具體介紹有關工傷鑒定書拿到下步該做什么。
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特別是從事一些危險的工作,如果有操作規程的,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免造成意外事故的出現,那么員工觸電死亡單位承擔的怎樣的責任?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會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以便維護自己的利益,那么事實勞動關系可不可以鑒定傷殘?華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勞動者是開車上下班的,而在開車的過程中,不注意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確定事故的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自己責任可不可以報工傷的?華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大家對司法鑒定再熟悉不過了,有的人可能已經親身經歷過了,司法鑒定的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鑒定結果也是可以作為賠償的標準的。那么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呢?下面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